关于征集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
漳律通〔2020〕11号
关于征集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
各律师事务所、公职(司)律师、法援律师:
根据《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》(闽律通〔2020〕32号)精神,为促进我市律师业务交流、提高律师业务素质,经研究决定组织征集论文参加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。现将征集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论坛主题与分论坛设置
论坛主题:新形势下福建律师业的发展与共赢
分论坛一:新冠疫情防控下的法律问题
分论坛二:民法典时代的律师业发展与法律服务变革
分论坛三: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律服务
分论坛四:新形势下的民商事法律问题
分论坛五:认罪认罚制度与庭审实质化改革
论文题目由作者围绕上述论坛主题自拟。
二、论文要求
1、观点明确新颖,论据说理充分;
2、层次分明,逻辑性强;
3、文字简练,语言通顺;
4、注重实务,理论联系实际。
三、为兼顾论文的数量和质量,请各律师事务所抓紧组稿,并应按本所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的人数总和,至少每3人提交一篇论文,即按本所(执业律师+实习律师)÷3的商数提交(商数为非整数的,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),不足3人的律所至少应提交一篇。未足额提交论文的律所,按未执行本会决议处理。
四、市律协将组织论文评审组从各所、公职(司)律师、法援律师报送的论文中选出30篇论文报送省律师协会参加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。
五、请各律师事务所于9月3日前将论文纸质版(无署名)报送至市律协,同时将论文电子版(有署名和无署名)发送至市律协邮箱(zzlsxh@126.com)。
附: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
漳州市律师协会
2020年8月15日
附件:
闽律通〔2020〕32号 |
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
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
各设区市律师协会:
为了增进我省律师业务交流、提高律师业务素质,我会拟于第四季度举办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,具体时间将综合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因素确定,现将论文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论坛主题与分论坛设置
论坛主题:新形势下福建律师业的发展与共赢
分论坛一:新冠疫情防控下的法律问题
分论坛二:民法典时代的律师业发展与法律服务变革
分论坛三: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律服务
分论坛四:新形势下的民商事法律问题
分论坛五:认罪认罚制度与庭审实质化改革
二、论文要求
(一)论文由作者自由选题,贴合论坛主题及分论坛,突出学术专业性,紧扣热点、重点法律问题,观点新颖、内容充实、论据说理充分;
(二)文字简练,语言通顺;
(三)注重实务,理论联系实际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围绕主题,积极组织广大律师撰写论文,并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初评,从中选拔出优秀论文向我会推荐。各协会报送的论文篇数不超过30篇。
(二)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严把论文质量关,杜绝抄袭现象,经技术检测认定为抄袭的文章,省律协将在网站上公布作者单位、姓名、论文题目,并取消优秀论文评选资格。
(三)论文体例和格式要求:见附件1。论文作者应严格按照论文体例格式进行撰写编排,并在论文右上角注明论文所属的分论坛。
(四)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于9月20日前将论文和汇总表发送至省律协业务部邮箱。
联 系 人:刘 葳 雷丽娥
联系电话:0591-87550103
电子邮箱:fjlxywb@126.com
传 真:0591-87539920
附件:1.福建律师论坛论文体例和格式要求
2.福建律师论坛论文汇总表
福建省律师协会
2020年8月13日
附件1
福建律师论坛论文体例和格式要求
一、论文的字数限制
每篇论文正文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,正文前要有内容摘要及关键词。
二、内容要求
(一)紧扣前沿或热点的法律问题和法学理论研究,紧密联系实际;
(二)观点新颖,主题鲜明,内容充实;
(三)立论严谨,引用资料真实可信,论述清晰,论证有力,合乎逻辑;
(四)结构完整,文字准确、简明、流畅。
三、体例要求
(一)题目:20字以内,2号黑体。
(二)署名:置题目下,包括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,3号仿宋体。
(三)内容提要:内容提要在300字以内,5号仿宋体。
(四)关键词:3-5个,5号黑体。
(五)正文:5号宋体。
(六)注释和参考文献:置于文后,5号仿宋体。
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格式 1、注释(论著):作者:书名,……出版社……年版,第…页。例:陈瑞华:《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,第518页。 2、注释(论文):作者:论文名,书名,……年第……期,第……页。例:黄美园:《我国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之构建》,《法律适用》,2004年第5期,第45页。 3、参考书目(论著):作者:书名,……出版社……年版。例:陈瑞华:《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。 4、参考书目(论文):作者:论文名,书名,……年第……期。例:黄美园:《我国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之构建》,《法律适用》,2004年第5期。 |
(七)页码:置于各页底居中位置。
(八)文章中注明作者姓名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全称。
(九)作者联系方式:置于文后,包括地址、邮编、电话和E-mail。
附件2
2020年福建律师论坛论文汇总表
律师协会
作者姓名 |
律所 |
手机号码 |
论文题目 |
所属分论坛 |
抄送: |
邬勇雷厅长,林安泰主任,名誉会长,厅办公室、政治部、律师工作处,常务理事,监事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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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|
2020年8月13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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